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14|回复: 0

向中央督察组举报最有效的方式,赶紧弄这6类问题,一告一个准!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5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59 天

    [LV.5]上尉

    551

    主题

    269

    回帖

    6万

    积分

    管理员

    影子鹰拥护者

    积分
    63602

    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论坛元老

    QQ
    发表于 前天 1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上周邻居老李气得直跺脚,工厂废水直排污染了自家菜地,找了半年没人管。

    昨天他按照新办法举报到中央督察组,3天就有人来现场核查了。

    你以为举报就是打个电话发个短信?错了!有6类问题专治不作为,知道怎么举报,一告一个准。

    今天把最管用的举报方式说清楚,别让环境问题继续祸害咱老百姓。

    第一类:环境污染问题最好举报

    工厂排废气、倒污水、噪音扰民,这类问题中央督察组最重视。

    空气污染:烟囱冒黑烟、化工厂臭味、建筑工地扬尘
    水体污染:河水变色变味、工厂直排废水、生活污水乱倒
    噪音污染:工厂24小时轰鸣、建筑工地夜间施工

    判断标准很简单:用手机拍照录像,记录时间地点

    有味道的拍视频,有颜色的拍对比,有声音的录音频。

    证据越具体,处理越快。

    第二类:生态破坏一举报就管用



    砍树毁林、填湖造地、破坏湿地,这些破坏生态的行为,中央督察组严厉打击。

    老张村里有人偷砍防护林卖钱,村委会不管,林业局推脱。

    一个举报电话打到督察组,不到一周就有专人来查,砍树的被罚款还要补种。
    森林砍伐:乱砍滥伐、毁林开荒、破坏古树名木
    湿地破坏:填湖造地、围湖造田、破坏水源地
    草原破坏:过度放牧、违规开垦、挖沙取土

    拍照时要包含周边环境,证明破坏的范围和程度。

    第三类:执法不力最容易投诉成功

    明明有法律法规,就是没人执行,这种情况举报成功率最高。

    比如河边明明立着「禁止倾倒垃圾」的牌子,垃圾堆成山也没人管。

    环保部门说没权力,城管说不归他管,互相推皮球。

    这时候举报到中央督察组,专治各种不作为

    有法不依:明知违法但不处理
    执法不严:处罚力度轻、整改不到位
    推诿扯皮:部门之间互相推责任



    举报时要说清楚:找过哪个部门,得到什么回复,问题拖了多长时间。

    第四类:整改不力直接上报

    上次督察组来过,问题整改了吗?表面整改、虚假整改,一样要被追责。

    市里说整改完成,实际上换汤不换药,污染源还在继续排放。

    这种「表面功夫」最容易被发现,也最容易追责。

    表面整改:做做样子应付检查
    假装整改:数据造假、瞒报漏报
    整改反弹:检查一走问题又冒出来
    保留好之前的举报记录和回复,对比整改前后的实际情况。

    第五类:资源浪费也归督察组管

    水资源浪费、土地资源滥用、能源资源浪费,这些也在督察范围内。

    村里建了个「面子工程」,占了基本农田,花了几百万建个没用的广场。

    这种劳民伤财的事,一举报一个准。



    土地浪费:违规占用耕地、闲置土地资源
    水资源浪费:过度开采地下水、农业用水浪费
    能源浪费:高耗能项目、资源利用率低

    第六类:公众参与权被剥夺

    环境影响评价不公示、重大项目不征求民意、举报渠道不畅通。

    老百姓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这些权利被侵犯了,督察组一定管。

    💡举报成功的三个关键

    证据要硬:照片、视频、录音,越详细越好。

    渠道要对:通过官方邮箱或电话举报,不要通过中间人。

    时机要准:督察组进驻期间举报,处理最快最有效。

    下次发现环境问题,先用手机拍照取证,再通过官方渠道举报。

    如果这些方法对你有用,请转发给身边的老乡们,让更多人知道怎么维护环境权益,别让污染企业继续逍遥法外。

    文章转自(下个月32号向你表白)
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QQ|官方商城|手机版|小黑屋|影子鹰YZYING ( 粤ICP备2021124288号 ) 本站已运行

    GMT+8, 2025-6-18 16:20 , Processed in 0.070122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    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